谁是浩特?请参考下图
BOT简介
BOT属于项目融资模式之一(Build-Operate-Transfer Project Financing Model),自1997年首次在中国试点运作之后,近20年来,BOT这一项目运作模式在中国基础设施建设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矿业领域也有工程公司开始积极尝试BOT模式承包的项目;目前,多以国际矿业项目为主,比如中铝与力拓合作的西芒杜矿山就是BOT模式。
大型国际矿山项目,由于国家政策支持,容易获得中信保、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且承包方多为央企或大型上市企业等原因,项目融资难度相对较低。
无论是BOT,还是融资租赁,或是以锁定矿产品销售权益为保障等项目融资模式,现阶段都很少应用到中国境内的矿业采选项目中。
BOT矿山项目案例
少数利用项目融资模式成功实施的国内矿山项目中,有一些典型案例,比如:
以浩特矿业承包并实施国内BF公司矿山项目为例(保密阶段,只能公布部分要点)。
经过近一年左右的调研分析和矿山项目本身的尽职调查,浩特矿业 (HOT Mining)完成了BF公司矿山项目的融资安排,使得项目得以开工建设。
项目融资结构
浩特公司签署了一项有关建设经营该矿山的特许权合约(主要是矿产品销售及相关权益)。浩特公司为此架构了一家协议控制的项目公司的特许权合约为核心组织来运作和实施项目的 BOT 融资结构,该融资机构由三部分组成:矿山的特许权合约、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以及贷款银团等金融机构。
矿山特许权合约
项目背景
项目发起人BF矿业公司,国内某矿业在贵州拥有一座重晶石萤石矿山(已经取得采矿证在内的所有证照和批文,具备开工条件)。
矿样经权威机构检验其品质优:重晶石有害杂质非常少(白度高,密度大,块状,含钡量高达97%,深部块状萤石矿含量预计可达50%)。
矿体稳定且规模大,地面2-3km长均可见矿。矿体位于缓坡上,开采条件简单且成本低。
基础设施:条件好,(公路穿过矿体,距离县城5km,县城有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河运及规划铁路,电力3km),无农地、林地等地方关系隐患。
受核电及高端材料需求拉动,本类高品质产品市场前景良好。
由于发起股东融资困难(自2014年初,矿业处于下行周期,绿地项目融资难度非常大),该项目自2015年初开始处于停滞状态。当务之急是矿山权益拥有者及该项目发起人采取其他融资方式完成项目,并尽快产生矿产品销售,实现现金流。
因此,成为BF矿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承包方,以及获得矿山的特许权合约(萤石销售权益)不仅构成了BOT 项目融资的核心,也构成了项目贷款的信用保证结构核心。
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
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是BOT 模式的主体,在这个矿山项目中,是贵州BF矿业公司拥有的重晶石萤石矿项目。
在这个总造价较高的矿山项目中(保密阶段),该项目公司作为经营者和投资者除股本资金投入之外, 还需要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建设的组织、成套供货及安装调试,与贷款银行谈判安排项目融资,并在5年的时间内负责矿山的生产托管运营及矿产品销售工作。
对于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以及项目的贷款银行,矿山的特许权合约是整个BOT 融资的关键核心。这个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浩特矿业(北京)负责承建该矿山项目,包括矿建、采矿系统,以及选矿生产线;浩特矿业(成都)负责经营和维护该矿山项目,并有权根据一个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
(2) 某金融机构(保密阶段)负责安排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增信条款:浩特矿业(北京)提供项目的完工担保 + 某保险公司对该矿山项目承保。
(3) 矿山原股东及该矿业公司将特许经营权转交给浩特公司;由浩特公司的海外合作伙伴,勘采控股公司负责矿产品贸易业务。
(4)该矿业公司向浩特矿业(北京)提供最低萤石销售量作为权益担保,保证所销售的萤石收入能够满足该项目100%还本付息。
(5)特许权合约期为5年。在特许权合约的到期日, 浩特(北京)将无偿地将该矿山项目的所有权转让给该矿业公司。
项目的贷款银团
某金融机构作为项目的融资顾问(保密阶段),为项目组织了该项目的有限追索项目贷款。
项目贷款是有限追索的,贷款银团被要求承担项目的完工风险和市场风险。然而,由于实际上矿山特许权合约中所提供的最低萤石销售权益担保,项目的市场风险相对减 轻;并在某种意义上转化成为一种市场预期风险(萤石突然从供不应求变得不容易销售的风险),因而贷款银团所承担的主要商业风险为项目的完工风险。项目的延期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项目的收益。但是,与其他项目融资的完工风险不同,该矿山项目可以分段建设,分段投入使用,预计矿建和巷道掘进到第3~5个月时,即可开始销售原矿;而原矿销售的收入足以覆盖巷道掘进成本,从而相对减少了完工风险对整个项目的影响。
项目建设所需要的其他资金将由项目投资者在建设期内以设备和各类建设费用的形式投入。
项目融资方案评析
1. 采用BOT模式为项目投资者以及经营者均带来了很大的利益
从BF矿山的角度,由于采用 BOT 模式,可以使矿山快速建成并投入生产和产品销售,并且在5年特许权合约结束以后,可以无条件收回这一项目。
从项目投资者和经营者的角度,BOT 模式的收入是十分可观的。该矿山项目可以获得两个方面的利益:第一,根据预测分析,在5年的特许权期间内该矿山项目公司可以获得近亿元人民币的税前利润; 第二,作为工程总承包商,在建设期内从承包工程中可以获得约数千万元人民币的税前利润(保密阶段)。
2. 对BOT融资模式中的风险问题的分析
采用 BOT 模式的矿山项目,在项目的风险方面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对 BOT 模式的应用具有相当的影响。
第一,市场风险
矿业是大周期性行业,行情好的时候,矿产品供不应求;行情差的时候,矿山生存都是一个问题。特许权协议的特点是承担百分之百的市场风险,即按照规定的价格购买项目生产的全部产品。因此,从项目融资的角度,特许经营期内,该矿的矿产品的市场预期会是一个主要风险。
第二,投资环境及政策风险
从项目贷款银团的角度考虑,项目地的商业风险(投资环境)和政策风险(关停整合、环保安监等)就变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从而,在大型 BOT 融资结构中,如果能够吸引到几家当地的主要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的参与,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该矿山项目融资安排中,浩特矿业(北京)协助提前商议了运营期的当地银行贷款以及当地大型国有企业参股意向;这些在该矿山未来运行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及合作方的协助有着积极的意义。
第三,矿业项目的安全问题,是生产阶段的最主要风险之一
采矿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例如在开采过程中,要使用大量爆破器材进行爆破作业,保管和使用不当就会发生安全事故,在地下矿山中还经常有可能发生塌方、冒顶、片帮、涌水等生产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因此,工程总承包公司最好具备完善的矿山托管运营经验,或者转包生产运行业务给专业的运营公司,在安全方面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证矿山安全运行。
第四,地质风险
矿业开发的对象是埋藏在地下的各种矿产资源,即使在进行了详细的勘探工作和可行性研究之后,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矿床赋存多变等一系列不可预见的地质因素,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地质勘探误差,影响矿床储量、品位等技术经济参数,投资人在做投资决策时就要承担很大风险,从而影响开采效率和利润,还可能使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因此,项目正式启动前,对于比较大额投资的项目,多花些时间做验证孔等相关尽职调查做是非常必要的。
第五,利率及汇率风险
国际矿业项目会涉及到,本文略。浩特矿业正在沟通赞比亚某铜钴矿采选一体化项目,项目也将采用BOT模式。如成功实施,再继续与矿业同仁分享国际矿业项目的BOT运作和实施。
BOT模式在矿业项目的前景
对比欧美、澳大利亚和南非,中国矿业项目的市场化程度还很低;而且国内也没有形成初级矿业公司生产的环境;矿业投资形式也较单一,几乎全部由国家投资,尤其是大中型矿山,与经济发展阶段产生错位。矿业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尤其是建立一个初级矿业公司的资本市场已迫在眉睫。鉴于此,浩特矿业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用实际项目演绎如何将BOT融资方式引入矿业开发,希望对国内矿业同行有所启发。近十年来,建立初级矿业公司的融资通道和完善矿业项目融资市场,是中国矿业同仁一直努力推进的重要工作之一,这件事的外部条件在逐步成熟,BOT以及其他项目融资模式在矿业项目领域必将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其独特的融资模式是传统方式所不可及的。
结 语
成功的 BOT 项目融资方案的结果是一个多赢的局面。从该矿山实例中我们知道项目的发起人 (项目的最终所有者)、项目的直接投资者和经营者还有项目的贷款银行,都 通过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获得了可观的收益,这也正是一个融资模式能够得以实施的最根本的动力。
BOT 项目融资方案成功实施的两个关键点:一个是特许经营权合约,一个是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国际项目就是所在国营商环境)。特许经营权合约不仅是项目建设和运营者进行投资核算的基础, 而且也是其获得投资回报的保证。而项目所在地的投资环境则对项目的完工风险有很大的影响。
当然,矿山项目本身的采选条件和其他基础设施条件也要足够好才行。
浩特简介
浩特矿业(HOT Mining),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提供世界领先的矿山采选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范围包括为煤炭、铁矿、铜矿、金矿、铅锌矿和其他工业矿物提供从矿山开采到清洁加工的“一站式”服务,包括从资源评估开始,到项目融资、工程设计、成套供货、工程总承包到矿山建成后的生产托管运营服务。
浩特的服务足迹遍及全球主要矿业国家,浩特已在澳大利亚、印度、伊朗、巴基斯坦、智利、赞比亚、北苏丹、危地马拉等国家与当地知名服务商共同设立了代表处或销售服务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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